供水服务承诺
发布日期:2019年09月09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管理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,现向全社会公开承诺:
一、供水水质。全面达到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-2006)。根据国家和省标准、规范规定对水源水、出厂水、管网水进行严格监测、检测,让城镇居民用上优质水、放心水。
二、供水压力。为满足用户对水量的需求,供水管网服务压力达到国家《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》要求。
三、管网抢修。供水管道突发性爆管、折断等事故及一般明漏、暗漏应在接到报漏电话之时起,4小时内止水并立即组织抢修。抢修工作开始后,一般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,主管线故障在48小时内修复(节假日不顺延);并同时做好用户停水通知工作。
四、抄表工作。抄表员文明礼貌,穿工装配戴工号牌,大用户每月抄表一次,居民户两月抄表一次,做到及时、准确、到位,不估抄、不漏抄,耐心解答用户询问。抄表后,及时盖好表盖,确保行人、车辆、水表安全。
五、收费工作。收费员服务热情周到、文明用语、礼貌待客,统一着装、挂牌上岗。用户缴纳水费时,钱票当面点清,不错收、不乱收,收费标准公开,出具统一的收费票据。缴费时间向社会公布,为减少用户缴费排队时间不影响用户逾期欠缴问题,用户可提前预缴水费。
六、廉洁服务。不准刁难、要挟用户,不准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、以水谋私,不准向用户吃、拿、卡、要。
七、违诺责任。职工违反承诺,由责任人向用户道歉,并按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给予处理。
八、用户反映的用水故障和故障水表,在检查确认后3日内予以拆换。如需更改表位,在交齐工料费且已办妥相关手续后7日内予以更换。